祭文
敬爱的战友们、至亲们,去年我们曾云集于此,为烈士墓碑的落成而举行庄严隆重的悼念仪式,祈求您们的英灵得以安息,也让亲友们有个永远追思祭 的场所。今天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在这个缅怀至亲、故友的日子里,我们同样来自祖国各地,齐集烈士碑前,给您们上香、鞠躬致敬,默默悼念您们,寄予无限哀思,并致于最崇高的敬意。
二、三十年前,祖国上空覆盖着一层令人窒息的乌云,为了呼吸新鲜空气,为了拨云见日,您们毅然告父母,别妻离子,悄然的投身于那场艰苦斗争的洪流中去,直至献出生命,走完短促灿烂的一生,如果真有鬼神、天堂,今天想您们已升天,成了世人景仰的神灵,在天堂笑看人间沧桑事。
今天我们再次向您们焚香敬礼,表达我们最深沉的思念,想起那往昔的战友情、同志爱,我们心中无比温馨、激动不已。夜深无眠时刻,我们不禁回忆起吃野果、采野菜,餐风宿雨的艰苦岁月,那走战壕、穿丛林、反“围剿”洛血奋战,同生共死的日子,那战地庆典文娱演出的欢乐气氛,那胜利会师相聚的喜悦,这历历在目的幕幕往事,让我们这一群历经过这段特殊人生历程的人,永世难于忘怀。
还有那许多为支援前方各种需求,而出生入死的地下战线同志,面对严刑拷打,白色恐怖的逼害,直至就义,为理想做出最无私的奉献,这坚强无私无畏的崇高精神,那历经血泪凝成的篇篇可歌可泣的故事,让人肃然起敬。您们都是那么的年轻有为,但您们有的却去得那么突然,尚未留下一言半语,有的前一刻还聚首共话,转瞬间就阴阳相隔,永不相见,想起来,我们的心比铁还重,比铅还沉,曾并肩作战的战友们,虽已物化无形,可您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语,都在我们的脑海里永不磨灭。战友们,至亲们,您们已走完了自己选择的路,应心中无悔,傲然而去。尽管时局已是物换星移,世事多变,但我们怀念您们的心不移不变,您们的伟大情操和奉献精神,陈为人类得导护神,永存浩气在人间!
安息吧!敬爱的战友们,至亲们
您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16/03/2003
本刊曾薛霏撰述】去年森美兰州汝来抗日纪念碑闹出差点被拆除的风波,有惊无险,终于在本月一日正式揭幕;但是抗日纪念碑揭幕的新闻言犹在耳,彭亨州劳勿又传来县议会指示私人墓园拆除马来亚共产党阵亡成员公墓的消息!
彭亨州“劳勿风景园”园主在上周一(本月17日)收到劳勿县议会主席阿都卡迪(Abdul Kadir)签发的通知书,对方限定园主在14天内自行摧毁马共阵亡成员的家属在墓园内兴建的的公墓。为了保存公墓,这些阵亡马共成员的家属成立了“劳勿风景园反对毁墓家属委员会”,今天在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召开记者会,透露此事。
“劳勿风景园反对毁墓家属委员会”相信,劳勿县议会是奉国安部的指示行事摧毁这座公墓。他们呼吁各党团和非政府组织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通过各种实际行动声援。与会委员包括副秘书蔡炳有、委员邓美、顾问杨进来、林裕、陈炳权、符昌和等。
该墓园园主已授权委员会法律顾问谢春荣申请庭令,终止这份通知书,因为通知书所援引的法令不符;委员会也将尽快向副国安部长胡亚桥及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投诉,希望有关方面插手,让劳勿县议会收回成命。
国安部幕后主导?
风景园反对毁墓家属委员会顾问李万千在记者会上表示,委员会相信县议会接到国安部指示,因为县议会发出通告之前曾与家属代表开会两次,当时国安部及劳勿警方政治部都有代表出席;政治部官员曾在会上告诉家属,这是联邦政府的决定,他们无能为力。
李万千说:“这座公墓是在劳勿政治部的参与下完成的,墓碑上的文字也经过他们批准后才凿上去,这些家属都是辛勤工作的人民,他们不是搞政治的人;现在政府要粗暴地把一座坟墓摧毁,这是不文明的做法,对死者和活人都是一种冒犯。”
劳勿风景园公墓事件只是许多我国政府反共事件的冰山一角,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森美兰州汝来孝恩园抗日纪念碑及“九一烈士纪念碑”也是另一例证。
去年12月16日,新闻部长再努丁迈丁(Zainuddin Maidin)在吉打州双溪大年发表争议性言论,指责“特定人士”在华人私人墓园设立纪念共产党纪念碑,引起轩然大波。不过,这个历经四年筹建的石碑,已在今年9月1日在逾150人的见证中正式揭幕!【点击:去年引发争议差点停建 马来亚抗日纪念碑揭幕】
建碑追思马共成员
委员会主席蔡营认为,马共和马来西亚及泰国政府在1989年签署《合艾和平协定》后,对抗双方已化敌为友,因此,前马共成员与家属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时,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迫害,应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一切宪赋权利和国际承认的基本权利。
其中一项“历史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就是阵亡马共成员的身后事问题,蔡营(左图)说:“在1973年到1988年间,许多在马境内活动的马共突击队员及其他地下成员,为了他们的理想而显出了宝贵的性命。由于当时特殊的环境,他们的后事并未得到应有的妥善处理。”
“到了本世纪初,这些‘死无葬身之地’者的同志和家属,由于深深地感到他们亲人的英魂应有个归宿,让他们得以安息,让家属有个祭祀和追思场所,就毅然成立了‘墓碑建委会’,负责联络、凑款、择地及兴建墓碑等工作。”
这座公墓于2002年9月1日建竣,占用一个双人墓地的范围,墓碑上刻了169个阵亡马共成员的名字和他们的阵亡地点,这些阵亡地点主要在彭亨州和雪兰莪州。这些马共成员都是当时活跃于彭亨、雪兰莪和森美兰州的第六突击队队员。
筹建这座公墓时,委员会向家属、当地和外地居民筹款,花费了将近马币五万元购地、订做墓碑和法事。这座公墓与和墓园里的其他坟墓一样,按照墓园的一般条规和要求兴建;委员会认为,如果其他坟墓不违法,这座公墓也不应该是违法的。
墓碑建竣后,家属每年都在清明节前往拜祭。
蔡营告诉记者:“我们也没有举行什么纪念仪式,只是烧香、祭茶水、酒、水果、等,与一般拜祭是一样的。我们每次举办拜祭仪式时,政治部都会派人来录影和拍照。”
通知书援引的法令牵强
这五年来都相安无事,直到今年9月17日园主收到劳勿县议会的毁墓通知书。通知书写道,县议会官员于去年9月5日前往该墓地调查后,发现园主未经县议会批准却盖了一座纪念碑;因此,县议会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第72(1)(b)条款,限期园主在14天内自行摧毁这座公墓,否则期限过后,等于自动要求县议会执行摧毁工作。
风景园园主昨日已致函劳勿县议会主席,要求展演摧毁公墓期限,以寻求各造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他们也委请谢春荣着手申请庭令,终止这份通知书,因为劳勿县议会引用的法律有漏洞。
谢春荣表示:“这份毁墓通知书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各个地方都有地方政府的条例,但是根据我们查询所得,劳勿并没有特别管辖坟墓的条例;而且,该法令中的‘建筑物’字眼有特别诠释,纪念碑不属于建筑物。不过‘纪念碑’是县议会的讲法,我们认为这是座公墓。如果华人义山的坟墓都要向县议会申请图测才可批准设立,这有点牵强。
委员会顾问、文史工作者万家安认为,私人墓园乃根据政府规划而设,地方政府批准公墓的图测时,已清楚知道墓园是否规划好沟渠和排水系统才批准;因此,如果县议会说公墓违反条例,那么县议会批准墓园图测时,根本不懂自己批准什么。
毁墓违反人道主义精神
委员会也认为,毁墓不但在法理上说不通,在人情上也没道理。
谢春荣说:“从人权角度来看,就算政府不同意死者生前的运动,也应该让他们有个葬身之地,让后人祭拜,这是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
“如果这个国家连基本的宽容及对人类尊严的基本尊重都没有,还说什么人道主义精神?”
委员会委员蔡宝忠(右图)是马共成员的后人,他的妹妹在森林中战死,但一直都不知道葬在何处,其父母日夜思念女儿时都以泪洗脸。这座公墓至少能让他的父母有个正式的祭拜地点,抚慰心中的伤痛。
评论
其实,就算懂得多,可能也想和希望当个小孩啊!童心是所有人都会有的吧!?会处事、待人之余,也不该过度压抑自己的童心 ;)
u are right but i feel them haven come to reality.
maybe they need some time and i not need decribe them like this.
看不出你有什么过人之处,让你那么理直气壮去批评他人。20来岁,懂得东西有多少? 有一句话说得好,“我们越是学习,越是发现自己的贫乏” 这句话你又明白多少?
erm hm ... i have think alot of this question.
when i point out others problem , i also forcing myself to do well. this the way to let me increase my value.
do u know that ?
怎么说。。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样,不愿意改变,希望维持现状。但能吗?
不能。。。
u thinking are right too.
now i try to change the thing i have use to it
especially life style !